天津发改委批准国电津能滨海热电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

时间:2026-04-21 09:00:32 来源:有问必答网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国电津能滨海热电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天津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市电力公司,发改放电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关于执行超低排放奖励电价的委批请示》(国津滨海[2015]85号)收悉。按照电价政策规定,准国组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津电燃电机低排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津环监验字[2015]013号、海热津环监验字[2015]041号),行超自2015年4月20日起,天津2号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分,发改放电按每千瓦时0.3915元执行。委批

二、准国组执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津环监验字[2015]041号),电津电燃电机低排自2015年10月16日起,海热1号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分,行超按每千瓦时0.3915元执行。天津

三、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对经市环保、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时段电价加价收入,按照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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